從全球物聯網產業發展來看,美國政府在“2025年對美國利益具有潛在影響的六種關鍵技術”報告中把物聯網列為影響國家未來發展的重要技術;日本制定了u-Japan和i-Japan2020戰略;韓國制定了u-Korea與物聯網規劃。
我國在加快自主創新和利用高技術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的背景下,明確將智能化的代表技術一一“物聯網”定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目前,物聯網已成為學術界研究熱點之一,國內相關部門和企業也正積極探討物聯網產業的前景與發展問題。但由于我國物聯網產業的相關法律不完善的原因,主要是行政立法機關在體制上存在著各方面條件的限制和缺憾。
首先,由于物聯網產業屬于新興產業,因此部分擁有立法權的行政立法機關對于物聯網產業不夠了解,加上當今物聯網產業的發展正處于其產業周期的初級階段,因而大部分與物聯網產業發展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招商引資、市場培育等方面,對于與物聯網產業長遠發展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公民個人隱私保護等方面并未做到未雨綢繆,因此并未與立法機關及時溝通,也沒有以發展的眼觀意識到只有通過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才能夠有效協調各個政策執行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規范各政策主體的經濟行為,最終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對物聯網產業的激勵與約束效應。
其次,由于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能是管理相關業務,而不是制定規范性文件。國內學者陳敏著就曾經指出,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那樣:行政機關這種制定規范的活動同時具有行政手段的性質,是為了適用法律、執行行政任務進行的補充性立法或實施性立法活動。因此,在制定相關文件的實踐過程中,就難免出現擁有立法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立法方面的消極和不作為的現象。再加上立法程序設置上的不合理,以及行政立法機構的人員編制、專業知識的限制、立法信息資源的缺乏或不準確、或者立法者自身預測和判斷能力的限制,常常無法有效地開展工作,所通過的法案之間往往互不協調,甚至彼此沖突,所有這些情況都會不可避免得造成行政立法不作為。
國內最大的物聯卡交易平臺:物聯卡之家(www.ykfengda.cn)指出,物聯網產業作為新興產業之一,各項產業政策還不完善。建議相關的產業發展政策分階段推進。第一階段,即產業的起步階段。作為政府,應著重構建物聯網的總體發展框架。為防止各省市在產業發展方面出現諸如惡性搶占有利資源、政府尋租等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應當根據各地區硬軟件特點,有重點、有規劃的進行全國性戰略規劃。
第二階段,即產業的快速成長階段。應當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以開放的態度制定寬松的產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和合理的產業布局政策、市場準入政策等,打破行業壁壘,培養一批具有產業話語權的龍頭企業,為物聯網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第三階段,即產業發展處于最后的成熟階段。此時,物聯網技術研發己經成熟,政策法規也趨于完善,除繼續鼓勵物聯網產業鏈的不斷拓展之外,政府應逐步減少對物聯網產業發展的干預,更多的轉變為管理者和監督者角色。
軟件方面,通過培訓等方式培養、提高人們的信息能力。我國的城鄉之間的信息能力相差很大。城市由于人們的教育程度高,各種設施完善,經濟條件較好,人們的信息獲取能力也較高;與城市相比,廣大的農村地區人們的信息能力偏弱,經濟條件差,留守在農村的大多是老人和小孩,信息意識淡薄,信息的傳播還停留在傳統的電話等形式,這與我國的新農村建設極不相稱。通過培訓的辦法提高廣大農村地區人員的信息能力。可以先通過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提高他們的信息意識和信息能力,接下來通過中小學教師帶動廣大的農民,教授信息獲取的方法,提高信息意識。